今年4月3日,白银公司检测控制中心电子磅房负责人钟某在对该单位1号磅房和位于西北铅锌冶炼厂的3号磅房磅秤例行检查时,发现两个磅秤的地磅上均被他人安装了遥控信号接收器。该遥控信号接收器能够人为随意改变磅秤读数结算数据,怀疑有人利用其诈取企业财产,遂向辖区*机关报案。 接到报案后,白银市*局铜城分局经过初步侦查,认为这可能是一起采用高科技手段的侵财案件,涉案价值可能巨大,遂立即将相关案情向省、市*机关有关领导分别作了专题汇报。根据上级领导“务必将涉案人员一网打尽,zui大限度地挽回企业经济损失”等指示精神,铜城分局迅速成立了“4·03”特大团伙系列盗窃案专案组,抽调白银市*局刑警支队、技侦支队和铜城分局精干警力展开*侦查。5月27日,省*厅将该案列为省厅督办案件。 经过对当日案发地所有人员和车辆通行情况仔细分析、延伸排查,4月13日,专案组民警抓获在今年元月份借用白银某商贸有限公司资质骗取白银公司西北铅锌冶炼厂氧化锌28.76吨的庆阳籍**路某。但路某企图蒙混过关,拒不供认*事实。鉴于此,专案组民警从路某的活动轨迹入手,逐条信息对比分析,终于在4月18日在兰州警方的大力配合下,将**柴某在兰州抓获,并在其驾驶的车内当场缴获磅秤遥控装置零部件50余件。 经审讯,柴某供认了其伙同**路某及两名嘉峪关籍**鲍某、加某携带磅秤遥控装置窜至白银,先后在白银公司检测控制中心和西北铅锌厂的磅秤上安装遥控装置、收取安装费用,并向路某等人传授遥控器使用方法的*事实。同时,柴某交代了其作案所用的遥控信号接收器是通过互联网从河南和江苏等地购买的,且购买的遥控信号接收器已出售给我省庆阳、嘉峪关、酒泉和兰州等地的违法**。而其与购买者之间仅通过手机,相互之间不见面,因此对购买者具体情况知之甚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