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费县某企业打工的女电子磅司磅员刘某、张某,利用电子磅,伙同供货商,在原材料重量上做手脚,侵占企业货款60余万元。7月27日,费县*局一举打掉这个特大职务侵占团伙,抓获18名**。 32岁的刘某和33岁的张某分别是费县南张庄乡和大田庄乡的农民,两人都在费县某企业打工,担任电子磅的司磅员。由于该企业需要大量的板皮作为原材料,一般是客户连车带货在电子磅上过磅,司磅员当场手工写出货物的名称、毛重、货号,然后让司机带着写好的小票去卸货,卸完货后司机再去电子磅室称量车的皮重,称完皮重后,在电脑上输入车辆号码,点击确认后,就显示出车辆原来过磅时的毛重、车重、净重,打印出货物重量。为了确保电子磅的公平、公正,电子磅的生产厂家在电子磅出厂的时候,都给电子磅设置了密码,司磅员是无法掌握密码的。2012年3月的一天,这家企业的电子磅发生了故障,而厂家无法立即赶来修理,前来送货的客商很多,加上车将急需原材料,技术员就将恢复电子磅出厂设置的密码告诉了司磅员。刘某、张某掌握了密码之后,不约而同的在心里打起了小算盘:掌握了电子磅的操作密码,就可以随机增加货物的数量,轻松*。 今年5月的一天,刘某值夜班时,看到熟悉客户姜某在送原材料,就主动对张某说,自己能在过地磅时加上400公斤秤,加秤得来的钱,两个人平分。看到自己不用任何付出,就能赚到钱,姜某毫不犹豫的答应了。事成之后,两个人心照不宣的分到了钱。刘某就动了贪心,觉得自己可以利用手中的权力赚取易钱,于是就采取同样的方法和熟识的客户商量,虚假增加货物重量,骗取公司货款。无*偶,同样担任司磅员的张某也在客户的利诱下,也采取虚假货物的方法,凭空增加货物的重量,开出虚假的过磅单,让客户套取企业的货款,自己伙同客户私分货款。不到3个月的时间,张某、刘某伙同16名客户,侵占企业货款60余万元。费县*局经侦大队经过缜密侦查,一举抓获破获这起特大职务侵占案件,18名**全部被抓获。 目前,刘某、张某被依法刑事拘留,其余16人被依法直保待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