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低于进价销售废铁,看似赔本实则获利很大,玄机就在过磅时商人投机,用遥控器操控电子磅增重。9月1日,巩义市人民*审结了该起诈骗案,3被告人多次利用这种方法参与诈骗,牟利4万余元,均被判刑。 38岁的孟某系荥阳市人,曾因犯抢劫罪被判刑4年。2011年出狱后,他和徐某、赵某合伙做销售废铁生意。为了提高销售量,他们故意把价格压到很低,却在想怎么获得更大利润。2012年5月25日,3人一商量,决定在电子磅上做手脚,用遥控器控制重量显示数字。当日,他们从郑州市中原区一金属公司以2420元的价格购买了7.24吨废铁,然后将废铁以2380元的价格销售到巩义一钢厂。在过电子磅时,孟某用遥控器遥控电子磅,使显示重量由实际的7.24吨变为8.44吨,骗取该厂现金2856元。 *次得手后,孟某更加觉得这是个发财的好方法。从2012年6月29日到7月21日,他又先后伙同他人用这种方法诈骗9次,诈骗数额达42872.80元,其中徐某参与8次,赵某参与7次。同年9月23日,赵某故技重演,不想在过磅时,被人发现并报案。 2013年7月30日,赵某、孟某被警方拘留,同年9月15日,徐某被警方拘留。 *审理认为,孟某、徐某、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其中孟某诈骗数额巨大,徐某、赵某诈骗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以3人犯诈骗罪,判处孟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徐某、赵某均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10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